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
项目所在地区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乌鲁木齐市
一、招标条件
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/核准/备案机关批准,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5 元/人,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。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,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。
二、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
规模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,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。服务期限:3年
范围: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,本次招标为其中的:
(001)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: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(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)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:3.1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